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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好写文

#玛尼

[存个文,因为是给玛尼的生贺,所以不加tag了]

我家住在一条老街上,那条老街穿插在一座小城里。

老街的路是条普通的水泥路,宽的很,据说是为了让那些车、马、牛顺顺利利地从集市上过。若是运气好,有时还能遇上个赶羊的,那人赶的都是羊群,羊群呢,总不爱听那人指挥,于是它们一个个都争先恐后,吵吵嚷嚷互相推挤着往大道上奔,霎时浓烟滚滚尘土飞扬。“那场面,随便架个机子拍都是可以剪进电影里的,壮观的很。”面店的老板每见一次都会说上这句话。

老街虽老,却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街上的人家过着热闹又平淡的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七样是那些大人们每天都会想上几百遍的事情。而我们这些小孩子,除了期待一下每天的晚饭有没有好菜吃之外,就绞尽脑汁思考怎么在这个小地方玩儿出点新花样了。我比别的孩子都贪玩,虽贪玩,却不怎么闯祸,也不怎么逃学,更不会去招惹那些来这儿暂住个几天的旅人,总之不像药店老板的二儿子那样玩物丧志。因此孩子们与我一起出去玩是放心的,既闯不了祸,也挨不着批评,大概就是这个缘故吧,我的玩伴是最多的。

这些玩伴里,有个叫玛尼的,她长我三岁,长得白净,个子很高,成绩很好。据说她出生在大城市里,后来是因为她爸爸工作的关系才搬来这条老街上住,一住就是十八年。

玛尼是朋友里最不爱说话的。
若是要带她玩什么,便去问上一句,她想玩就点点头跟我们走了,若是不想玩,也不过是笑着摆摆手摇摇头。

也正是因为她不爱说话,被药店老板的二儿子给盯上了。

有年七八月份的时候,酷暑,小城里很是闷热。
电扇也开了冰袋也做了,街上的小姑娘也顾不上穿那到膝盖的碎花裙子了,家家户户都是背心加裤衩;皮鞋也不要了,拿起拖鞋就往脚上套,杂货铺的老奶奶望着那些赤着脚丫手里攥着毛票的小孩子就笑开了花:“来,乖孩子,买双拖鞋就凉快啦!脚底板也不烫啦!”
也有哪家人家的小孩子家里不让买拖鞋的,若是那孩子与我们玩的好,我们便想尽法子给他凑一双出来;若是不怎么爱玩,与我们关系不熟的,那便只能偷偷摸摸拿着脚上的黑皮鞋到老奶奶那边去换了。

就是这么一个大热天,杂货铺的冷饮定是极其难买的,抢也抢不着的。一般早上四五点钟的时候,就有蓬头垢面的小孩子打着哈欠在杂货铺外面侯着了,后来等着开门买冷饮的小孩子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半夜十二点不到就拿着蒲扇凉席在店门口等着的----这样的孩子,傻得可爱,若是他早上四点钟没醒,那些早起的人就一个个都排他前面去了,结果等他醒来时已是七八点,冷饮早卖完了,除了一身蚊子块和家长的一顿臭骂什么也没得到,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只能拖着凉席挠着蚊子块往家走。

可玛尼不一样。
她从不来排队,但总能吃到冷饮。有人怀疑她是跟杂货铺的老奶奶串通好关系的,可真去问了,老奶奶便将扇子往柜台上一放,拉开空荡荡的冰箱,瞪大着眼睛让我们这些小屁孩看个清楚。

又有人说,是她爸爸下班回来的时候顺便给她带的,她爸爸可是在闹市区上班呢。
几个孩子听了这句话,觉着有道理,便也纷纷效仿。怎么效仿个法呢:家里没大人去闹市区上班,那就自己去呀!
于是总有几个孩子穿戴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跟那些大人一起在街口等头班车,上午六点出的门,晚上六点才回来。

“你们吃到冷饮了没呀?”有个孩子问。
“没呢,本来想着买了带回来在你们面前炫耀的,结果在路上全化完了!从这里到闹市区得半小时呀!”另一个孩子哭丧着脸答。

总之,一个又一个的假设被推翻了,久而久之,人们也不关心玛尼是怎么吃到冷饮的了。反正那冷饮每天就一根,也没法分呀。

可是药店老板的二儿子就是死不了那条心。
“那丫头呀,别看她长得高,就她那胳膊细细的,准没什么力气,一文弱书生样儿。诶我说,她那冷饮直接抢不就完了嘛,她也不爱说话,怎么说也只有憋屈的份儿。”他就这样自言自语了一阵,像是在给自己壮胆----玛尼可是比他高上一个头呢。

“今天晚上谁跟我一起去啊?”
言毕,打球的依旧在打球,玩捉迷藏依旧在玩捉迷藏,跳房子的依旧在跳房子,啃西瓜的依旧在啃西瓜,就当他没说过这话似的。

不一会儿,他看没人理他,就拍拍屁股站起身来要走,可步子刚迈开几步又停下了。
他回过头往地上吐口痰,说:“呸!一群小毛孩儿都没前途!”
打球的依旧在打球,玩捉迷藏的依旧在玩捉迷藏,跳房子的依旧在跳房子,啃西瓜的依旧在啃西瓜,就当他什么都没说过似的。

傍晚,火烧云从街的这头烧到了街的那头,整条街都被照映的火红火红。如果这个时候走出门去,便会发现无论看什么都是逆光的,都成了一个黑色的剪影,都去给那火烧云当陪衬去了。

火烧云出来了,家家户户的晚饭也都差不多好了,我们就不约而同地道个别往自己家跑。
我和一朋友顺路,正沿着老街跑到一半,忽的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跌跌撞撞的从一拐角处冲出来,待那剪影近了,我们才看清那是药店老板的二儿子。

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扶着墙站了好半天才从牙缝间挤出一句话,那话断断续续,内容是这样的:
“那....那丫头....那丫头还练过跆拳道,哎哟...”

待那片火红的云褪去后,街上的人们都议论着最近药店老板的二儿子怎么老实了不少。
玛尼听着议论,依旧是安安静静的,依旧会在傍晚的时候拿着冷饮从老街的拐角处慢慢走到家门口,她身后的火烧云烧的也依旧鲜艳。

玛尼虽不爱说话,但只要开了口,说的便都是实在话。我爸告诉我,那叫斯文。
这么一说,我再看见玛尼的高个子和银边眼镜时,都觉得透露着“斯文”的气质。

在那时,我们这群小毛孩儿可是把“斯文”二字当成是高级的不得了的词汇,一个人能被称为“斯文”,那得有多厉害。
那些上了高年级的女孩子们都流行追星,哼,她们追星,我们也追!
只不过她们追的是歌星影星,再看看我们追的,那可是个斯文人。

于是谁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怎么开始的,玛尼的那种圆圆的银框眼镜就这么在这条老街上流行起来了。再后来,我们开始吵着要白衬衫、黑领带。
白衬衫倒还好说,可领带就是个麻烦事儿了。
有些家长听了觉着莫名其妙,就那抬起手中的扇子跟赶苍蝇一样的赶我们:“去去去,小孩子要什么领带。”
少部分家长呢,心软,一来二去拗不过我们,就翻箱倒柜一阵,翻到领带就如释重负般的塞给我们了。

衬衫有了,领带也有了,可又有新问题了----该怎么打领带呢。
我去问玛尼,玛尼愣了一下摆摆手说她自己也没打过。

“你上次参加演讲比赛的时候明明打着呢!”
玛尼笑笑,说那是她爸爸帮她打的领带。

于是我们这群有了领带的孩子又去找玛尼爸爸。玛尼爸爸也是好脾气,什么也不说就开始教我们怎么系领带,还是包教包会。所以啊,如果你在某个下午路过街拐角处的玛尼家,就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奇特的画面----五六个孩子穿着白衬衫戴着银框眼镜排着队挨个往玛尼家走去,差不多半个小时后,之前进去的那五六个孩子又抬头挺胸神神气气地从玛尼家出来了,唯一不同的,是脖子上都多了条黑领带。
那些黑领带有些系的松松垮垮的,有些呢,又太长,拖到了膝盖那边,看了引人发笑。
可我们才不管这些呢,照样挺胸抬头神气活现的,哼,我们可是斯文人----跟玛尼一样斯文的斯文人。

玛尼是个斯文人,这已经是这条老街上人尽皆知的事儿了。

每当我们夹着个球带着一身烂泥巴和臭汗味儿推开家门时,都会被屋子里的长辈们轮番教训一顿:

“一天天的就知道在外面疯,能不能学学人家玛尼?啊?斯文点儿。”
“你一个女孩子,要有点女孩子的样子,学学人家玛尼,啊,看看书写写文章,这样才对嘛,多讨人喜欢。”
“你说你天天在外边疯,玩这个玩那个,玩出什么名堂来了吗?现在还出去踢球,会踢了吗?踢的赢么你?”

遇上这种时候,顶嘴是万万顶不得的,你回一句,他们就一人还给你十句,就是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
十句就十句 ,他们吧,还说的有理有据,我们这些小孩子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该怎么反驳的,总之他们就是说的不对,至于哪里个不对法,也是道不明白。
只有上了初高中接触点议论才理的清楚、驳的回去,可那也是没什么用的,要驳斥的那个观点啊,已经是过去了两三年了,就算是旧事重提了,这个论证那个论证的辛辛苦苦把家里人都给说的回不上话,还是没什么用的-----说不过,论不过,他们就是不予理睬,捂住耳朵也不多听半句的。

这个时候,恰好立秋了,天也该一点一点的凉快下来了;月亮也该是发了急性子一般的,急急忙忙就把白天给赶下去了,好让它那银白的光从街口洒到街尾,又从街尾一点点移回街口。

就是这么个时候吧,玛尼过来找我们玩儿了。
说来也是稀奇,这还是玛尼第一次主动找我们玩,在我们的印象里,玛尼是从来都不会玩的,用家长的话来说,那便是:“你看看,哪个斯文人跟你一样的?就你还想当个斯文人?就拿这条街上的玛尼来说吧....”

可玛尼此时此刻是真真确确的站在我们面前,一会用手抓抓头发,一会又挠挠耳朵,过了好一会才支支吾吾开口:“你们....能不能.....带我玩儿?我爸妈让我多出门运动运动.......”

玛尼声音细细的,小小的,我们拿出了十二分的专注才算是勉强听明白。

斯文人来找我们玩,那可真是难得一遇的好事儿,因此我们个个都是受宠若惊的,捡起那颗沾满烂泥的球,手忙脚乱的擦拭了个干净就争着抢着捧着的往玛尼怀里送,生怕她嫌弃了、不要了、再也不理我们了似的。

可在我们心里是一向讲究极了的玛尼,踢起了球又不讲究了。
第一场还只是跟着我们跑跑,步子都不怎么舍得迈开的,球都碰不着一下的;到了第二场便开始抢截球了,等再踢个几次,那颗球就跟有了磁性似的,牢牢的吸在玛尼脚的周围,任凭我们怎么抢也是抢不走的。

再到后面,一下午踢下来我们中要是有谁脚能碰上两三次球的就算是超水平发挥、踢的好极了。

玛尼喜欢踢球,从此以后她每天回家的时候也是一身泥巴夹杂着汗味儿,几乎和我们是一个样了。

屋里的长辈们也不再拿玛尼举“斯文人”的例子了,白衬衫黑领带也渐渐的从这条老街上消失了,等到了十一月份,已经极少有人把玛尼和“斯文人”这三个字儿捆在一起了。

玛尼似乎再不是那个戴着银边眼镜一身衬衫领带的斯文人了,可我们却是变得更加喜欢她了。

文by西柚/宋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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